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近日,市委编办从加强机构建设、规范“属地管理”、推进街道明责赋权增能减负三个方面着手,探索创新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切实保障基层社会治理有效有序有力推进。
(一)着力加强机构建设,保障基层社会治理有章可循。立足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加强机构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方面,试点设立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提高社会治理信息搜集、数据分析研判等能力,为基层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数据支撑;另一方面,探索设立群众诉求调解服务中心,优化行政诉讼案前和解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切实丰富和积累基层社会治理经验,为下步全面推广打下良好基础。
(二)着力规范“属地管理”,保障基层社会治理有力进行。制定“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平台建设提升计划,畅通“呼叫”渠道,完善“响应”机制,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化信息平台,探索设立规范“属地管理”专属模块,打通相关部门监测系统接口,形成手机APP事件上报、平台流转分办、部门响应处理、网上考核评价信息化全链条工作模式。同时,印发实施第二批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县乡重点领域职责,科学规范“属地管理”。
(三)着力推进街道赋权减负增能,保障基层社会治理有效落实。衔接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提升攻坚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强化党对城市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发挥街道在城市基层治理中的“轴心”作用,结合深化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与组织部门对接,着力推进街道明责赋权增能减负,从明确职责定位、深入开展放权赋能等6个方面着手,引导街道聚焦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不断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