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市级机关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效能,市委编办以促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目标,以“三定”规定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开展职能运行监管工作。
一是监管内容突出全要素。根据法定管理权限,按照规定程序,运用科学方法,对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市级各类机关从基本履职、职能运行成效、权责清单工作、内部运行、外部协作、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等6个方面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全面掌握部门单位职能运行情况。
二是监管程序突出全流程。将监管程序细化为开展自评、填写运行成效、实施常态化监管、督促整改提升、结果运用5个步骤。突出“信息化+职能运行监管”,依托临沂市机构编制监管平台,采取线上监测、数据分析、实地核验等方式,将部门单位职能运行与岗位日常履职相结合,对职能运行情况实施全流程、全时段监测分析,实施常态化监管。
三是结果运用突出全方位。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结果定期呈报领导,反馈被监管部门,同时抄送编委成员单位,推动结果共享共用。同时,将职能运行监管结果纳入市直机关绩效考核,并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