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将“四不像”等新型研发机构作为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健全制度保障、规范履职运行、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新型研发机构科学履职。
一是健全制度保障。市委编办、市法院等20家部门联合印发《临沂市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监管办法(试行)》(临编办〔2021〕54号),健全单位设立、登记、退出等制度。建立事前评估制度,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设立新型研发机构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公益性进行评估论证,作为机构设立必备条件。健全退出机制,单位存在连续两年未开展运行、连续三年绩效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等情况的,经评审认为应当退出的,由批准设立机关撤销,并按照谁投入谁收回的原则,由国有资产投入部门收回其投入的国有资产。
二是规范履职运行。明确新型研发机构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实行社会化用人和自主管理运营,不得以机关名义或影响力向社会实施管理,或参与、干预市场竞争,不得向出资单位、举办单位或工作人员等分配利润。组织新型研发机构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规则,制定了单位章程,加强对举办单位、理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约束力。执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定期公示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等,规范新型研发机构履职运行。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在保障新型研发机构特色优势、探索灵活发展体制的基础上,以不增加单位负担为前提,采取灵活方式加强监管。新型研发机构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随机抽取10%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实是否按照登记事项开展业务活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定期对新型研发机构进行审计评估,重点核实政府投入、国有资产损益情况,所取得收益用于公益性事业情况,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等,掌握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制定新型研发机构监督管理规划,两年内完成所有机构的审计评估,建立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