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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三个坚持”赋予镇街203项执法权限

2022年06月30日 10:52 

为破解基层执法权限有限,“看得见管不着、不去管会背锅”等问题,沂水县三个坚持,将203项执法权限赋予镇街行使,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激活治理活力。

一是坚持科学赋权,基层执法更有力。在赋权范围上,以前期制定的县直部门权责清单为基础,充分分析各类执法行为在乡镇(街道)执行频率及办理难度,将县直部门部分正在行使的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及与之关联的行政检查及行政强制权赋予乡镇(街道)行使。在赋权重点上,组织27个政府部门和18个乡镇(街道),按照“四个是否”原则(即:是否为基层急需、是否能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是否高频多发、是否符合基层专业要求),对3300余项行政权力事项逐个分析,征求下放意见。县委编办对县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提报的赋权事项进行比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分析各事项是否真的适合赋权镇街实行,提高赋权含金量,形成《沂水县第一批赋权事项清单》,共纳入203项事项,其中,行政许可权15项,行政处罚权180项,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及行政检查权8项。在赋权方式上,采取直接下放的形式,将相关权力赋予乡镇(街道)独立行使,履行执法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例如,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用地膜等行为多发生于田间地头,权限下放后,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即可独立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再需要协调县直部门解决,执法更加有力高效。

二是坚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更规范。坚持阳光晒权,各乡镇(街道)在公示栏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主动公开赋权清单,并逐项明确责任机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制定“赋权说明书”、流程图,确保赋权事项“落得下、接得住、办得好”。坚持保障用权,组织各乡镇(街道)322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通过的颁发执法证。目前,共304人通过考试,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持证人数不足、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保障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坚持规范用权,主动对接县直有关部门统一制定执法文书、标志标识和执法服装,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决定负责,确保执法行为公平合理规范。

三是坚持业务熟练,基层执法更高效。县委编办联合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制定《沂水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学习手册》《山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三本综合行政执法工具书,从下放职权事项法律条文、处罚依据及程序、自由裁量权、法律文书等方面进行学习内容全覆盖,确保执法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同时,通过“上门送学、定期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对权力事项下放比较集中且镇街易发高频的市容市貌、违建拆除等领域安排执法专题讲座,对行政执法中常见问题进行分析讲解,尽快适应综合执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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