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定位,加强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蒙阴县采取“1+1+N”工作法,不断密切监管与执法协作关系,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一是“1张清单”厘清行政检查职责边界。由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牵头,组织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住建等相关县直部门认真编制《蒙阴县行业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对于同一检查对象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逐项明确主办和协办部门,经本级机构编制部门和司法部门审定后,补充纳入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经过梳理,共涉及发展改革等部门、领域113项事项需纳入职责边界清单。
二是“1项机制”压实推进责任。完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县监察、编办、司法等部门共同形成合力,着力加强全县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工作的全过程、全流程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行“1+1+N”工作法后,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能定位更加清晰,工作衔接更加顺畅,执法效率进一步提升。一月份以来,全县共受理涉及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等领域的违法线索15起,立案15起,查处办结率100%。
三是“N项制度”密切执法监管关系。强化监管和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制定了《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与行业监管协作配合办法》《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作配合实施细则》《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作配合实施细则》等办法、细则,明确了执法、监管协作配合具体事项,规范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衔接流程;制定完善了《案件移送制度》《首问受理制度》《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制度》《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相关责任追究制度等》等多个制度,细化了密切协作配合的路径方法,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