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地方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兰山区以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事权运行机制为目标,聚焦职责界限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等堵点痛点,通过创新探索区镇事权改革,推行“统筹核心发展权、下沉区域管理权、明确区镇共有权”等措施,实现了基层治理效能的不断提升。
一是统筹核心发展权,凝聚发展合力。为解决镇级“发展无序”的问题,按照“突出重点、注重效能”的原则,着重抓好干部选用、人员选聘、投资项目建设等与民生及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的事权划分,将“发展规划、产业布局、片区开发、项目审批”等10项核心发展权收归区级,实现了全域统筹、城乡协调、统一布局,凝聚了发展合力,促进了发展质量的提升。
二是下沉区域管理权,推行就近服务。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方便群众”的原则,充分考虑镇街实际承受能力和人员力量、财力状况、监管能力等因素,将“工商登记、食品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等涉及商事登记、市场准入、社会事务领域52项直接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行政权力以委托授权的方式下放到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推进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放,破解了镇级“有责无权”的难题,实现了“行政审批不出镇、便民服务不出村”,更加方便基层群众办事。
三是明确区镇共有权,提升综合效能。全面清理区级与镇级签订的各类“责任状”,对区镇共有重要事权予以进一步明确,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村级管理及民政优抚等领域18项。通过对区镇各自在公共事务和服务中承担的任务和职责进行细化分解,理顺条块关系,形成治理合力,构建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协调互动的运行机制,大力提升政府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