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要求开具 证明单位 |
证明用途 |
相关依据 |
1 |
居住地住址证明 |
公安机关 |
用于公民迁移户口,分户、办理居住登记等 |
1.《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2.《关于印发<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 |
2 |
无户口人员相关情况证明 |
公安机关 |
用于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 |
《关于印发<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三十六条 |
3 |
土地房产用途证明 |
民政部门 |
申请农村幸福院省级一次性建设补助、省级开办补助 |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4 |
婚姻关系证明 |
民政部门 |
补领结婚证、补办结婚登记 |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四十二条 |
5 |
办理收养登记相关情况证明 |
民政部门 |
办理收养登记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条 |
6 |
抚恤定补优抚对象身份认定 |
民政部门 |
伤残军人评调残、换证补证;带兵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生活补助;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补助,三属定期补助审批等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2.《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 3.《关于做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 4.《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给部分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 5.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八条 |
7 |
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证明 |
司法公证机构 |
用于在核实居住地时,用于证明社区服刑人员在本地连续居住时间;在社区服务、判前调查、假释评估时,证明社区服刑人员按时参加社区服务,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判前调查、假释评估工作 |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2.《山东省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规范(暂行)》第七条 |
8 |
指定监护人证明 |
司法公证机构 |
监护公证 |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 |
9 |
参保人员信息变动情况证明 |
人社部门 |
系统内更正缴费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
10 |
村委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 |
规划部门 |
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1.《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七条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的通知》 |
11 |
婚育情况证明 |
卫计部门 |
办理服务手册和生育证;申请奖励扶助、特别扶助 |
1.《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2.《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信息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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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证明 |
卫计部门 |
办理再生育申请 |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13 |
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 |
林业部门 |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林地征占用 |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2.《山东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
14 |
林木权属证明 |
林业部门 |
林木采伐证 |
1.《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2.《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第三十七条 |
15 |
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药监部门 |
用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经营许可 |
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2.《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 3.《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4.《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5.《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6.《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一条 7.《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8.《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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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时农民证明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证明农民身份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17 |
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 |
食药监部门 |
向超市等市场经营主体供货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18 |
维修场所和场地合法使用证明 |
农机管理机构 |
办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及续展 |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第九条 |
19 |
推荐诉讼代理人证明 |
法院 |
证明当事人身份、权限 |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
20 |
推荐辩护人证明 |
法院 |
诉讼中用于被委托辩护人的身份证明 |
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七条 |
21 |
亲属关系证明 |
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公证机构等 |
用于为公民办理更正年龄、迁移户口等相关户口业务时在查找不到档案的情况下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当事人身份;遗产继承公证、死亡赔偿协议公证、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出国公证、出生公证;设立家庭户等 |
1.《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2.《中国公证协会<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3.《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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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
教育、卫计部门、法院、司法公证机构等 |
办理助学贷款、助学金;申请社保补助;申请子女就学补助;申请司法救助、减免诉讼费用;申请法律援助;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
1.《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2.《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七条 3.《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 4.《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 |
23 |
居民在家因病或自然死亡证明 |
卫计、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司法公证机构等 |
办理火化业务 ;死亡多年的人已死亡、因其他部门都没有记录的死亡公证;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死亡注销户口 |
1.《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试行)>的通知》 3.《山东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山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的通知》 4.《关于印发<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第四十条 |
24 |
政审证明 |
相关部门 |
居民入党、入团、入伍、公务员录用、机要干部等政审证明 |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 2.《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 3.《公务员法》第二十九条 4.《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5.《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