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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落实“三项措施”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2020年07月09日 16:03 

沂南县以释放改革效能为关键点,从理顺体制机制入手,采取三项措施,着力破除制度障碍,破解基层普遍存在的权责不清、“小马拉大车”等问题,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动基层治理转型升级。

一是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各乡镇(街道)统一设置7个党政工作机构和5个公益事业单位,规范明确机构职责,构建起精干高效的组织架构;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分2批为15处乡镇(街道)增加事业编75名;创新事业编制管理方式,建立乡村振兴“周转池”,切实保障乡镇对人才的刚性需求。

二是有序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按照“县属镇管镇用”的原则,依托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整合县直部门派驻的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执法、农业农村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监管执法力量,组建统一的乡镇(街道)综合监管执法平台,推行“1+N+X”执法力量下沉和权限延伸模式,全力解决基层监管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派驻人员除编制、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外,其他的党员关系、工资、考核评价、评先树优、日常管理等全部转入所在乡镇(街道)。

三是创新实施网格化管理。组建县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县网格化管理服务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派流转、监督考核、协调调度、统计分析等工作。将乡镇社会稳定办综治、司法、应急管理等网格管理服务方面的相关职责,党政办公室12345热线办理、规范“属地管理”事项呼叫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等职能调整到乡镇网格化服务中心。设立五级网格,选优配强网格长、网格员,基础网格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乡镇网格平台落实“全面监管、综合执法”,打造基层社会治理中枢,实现审批、监管、执法联动,形成联通顺畅、扁平高效的网格化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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