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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委编办坚持“四个一”工作举措促进部门高效履职

2020年04月24日 11:25 

今年以来,沂水县委编办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在职能运行监管中坚持“四个一”工作举措,推动部门履职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

一是广泛调研,“一个办法”明思路。从制度建设、监管内容、指标设置、监管方式等内容入手,设计29道题目,制定调查问卷,广泛征求意见。完善《沂水县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将监管指标细化为共性指标、关联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包括“三定”规定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落实、履职责任清单落实、履职考评系统应用等;关联指标包括建立议事协调机构协作配合机制、厘清部门间职责边界、代管或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等;个性指标包括脱贫攻坚、双招双引等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点任务,部门创新创优、争先进位情况等。

二是化繁为简,“一本手册”优流程。坚持工作流程图与具体职能任务相对应原则,推动部门职能任务直观化、清晰化、扁平化,逐项编制工作任务流程图,将27个政府工作部门237个主要业务科室的1482项三定职责,细化为2842项职能任务,逐项绘制了流程图,制定了流程再造管理手册,有效破解了“不知流程干不好,流程复杂不会干”的难题。

三是互联网+,“一个平台”强监管。把履职考评系统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改革、职能运行监管、绩效考核、重点工作推进的重要抓手,将全县525个机关事业单位、4773个科室、2万余名干部全部纳入履职考评系统,实现单位、个人工作写实全记录。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形成单位履职评估报告,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参考,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

四是资源挂钩,“一个抓手”促履职。将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结果作为设置机构、增减编制的重要依据,对于职能弱化的部门,相应核减机构编制;职能变化不大的、工作任务增加不多的,通过内部挖掘潜力,优化内部流程等措施满足履职需要;对于职能强化,承担任务较重的部门,在机构编制资源上予以倾斜,确保机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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