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组织运行效率、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兰山区委编办立足提升机构编制保障服务水平,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从清单管理、厘清职责、常态长效三个方面着手,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全面激活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灵活高效的优势特点。
一是实行清单管理,以审批力度“加法”,促规模数量“减法”。一方面科学分类,对现存的区级议事协调机构,认真梳理成立文件、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人员构成等基本情况,制定《兰山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台账》,划分专项任务型、短期攻坚型、长效运作型三类,对入账机构实施分类管理靶向施策。另一方面“严入宽出”,会同“两办”、组织部完善“从严审批、统筹设置、动态调整、定期清理”管理机制,严把审批设立入口,畅通撤销合并出口,全面精简区级议事协调机构总数,减幅达26%,严控机构内部组织架构规模。
二是全面厘清职责,以协同配合“加法”,促交叉越界“减法”。进一步理顺议事协调机构与办事机构、成员单位关系,建立完善办事机构部门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细化组织架构、明确主要职责任务、制定事项决定权限和程序、落实会议和请示报告制度,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全面推进的“合力”效应。先后成立“兰山首发”群众诉求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领导小组,探索推进“1+N+2”工作机制,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矛盾突出领域,对照部门“三定”规定划分责任单位,相关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全区群众热线诉求办结满意率在95%以上。
三是注重常态长效,以督查问效“加法”,促弱化虚设“减法”。指导现存的议事协调机构完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要求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发文1个月内将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报区委编办备案。建立完善议事协调督查机制,将议事协调机构纳入机构编制工作日常管理,变被动应对为主动监管,会同“两办”、组织部对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和督导考核,将结果作为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不断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议事协调机构“真议事”“议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