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委编办综合考虑职能职责、人力资源等因素,灵活采取“职能定编”“引才带编”等方式,科学确定机构编制,理顺编制结构,不断优化全市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一是坚持以职能职责定编制,实现编随事走。根据党政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分布情况,按照“编制随职能走”原则,合理配置编制。根据单位职责的增加或减少情况,相应调整机构编制,保持机构编制与职能职责的“正相关”;职能在单位间划转的,根据职能比重、工作量占比等,合理调整编制。比如,探索跨部门调剂编制,采取“调编带人”方式,将市城管执法支队136名编制和147名人员,分别划转至安全生产、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优化了执法力量配置,弥补了职责调整后个别部门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在全省率先整合7个同质同类检验检测机构,组建市检验检测中心,并根据职责整合情况相应划转254名编制,构建了统一高效、系统集成的大检验大检测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以人力资源定编制,实现编随人走。在“职能定编”的基础上,根据人力资源调配和人才引进情况,用“人员定编”予以调节补充,不断提高编制资源与人力资源之间的契合度。充分利用高层次人才编制“蓄水池”制度,对超编满编但又亟需引进人才的单位,实行“带编引进人才”,待自然减员后,改为占用单位编制。对因职能弱化、职责调整等导致人员富余的单位,采取“人编同调”方式,调剂给其他单位。比如,在市级党政机构改革人员转隶中,对整合部门中富余的29名综合性科室行政人员,通过“人编同调”方式划转至新组建的部门,既避免了人力资源闲置浪费,又优化了编制资源配置,还为人才发挥作用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机会。
三是坚持以层级功能定编制,实现重心下移。积极适应社会治理工作需要,根据基层管理任务重、工作繁杂的功能定位,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努力构建“金字塔”型编制结构。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全市乡镇(街道)统一按“七办五中心”设置,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增加了10名编制,让基层有充足的编制资源搭建平台、吸纳人才。对开发区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创新,将市属开发区14类、327项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全部剥离,交由属地政府承担,同时将代管的乡镇(街道)、中小学、卫生、社会管理机构全部交由属地管理,涉及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也下放基层,调整后市属开发区在编人员规模缩减90%以上,4316名编制、4337名人员划转给县乡,为基层管理注入了新的编制人员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