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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以《条例》为遵循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效

2020年04月23日 09:07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机构编制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山东省临沂市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抓手,夯基础、出实招、求实效,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督查工作实效,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持续增强。

一是明确工作遵循,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始终把《条例》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基本遵循,自觉将《条例》规定要求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安排部署结合起来,坚持市县联动抓落实,通过举办专题辅导讲座、集中研讨发言、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党员业务大比武”等形式,市县组织各类培训40余次3000余人次,坚决将制度立起来、严起来,确保各级各部门把《条例》学习领会到位、贯彻落实到位、纪律执行到位。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坚持监督检查关口前置、全程参与。加强机构编制源头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批流程。强化办内科室联动,密切监督检查与机构编制审批的协调配合,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年度用编计划申报、用编申请等制度,对于部门单位存在机构编制问题未整改完成的,暂停办理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执行领导职数审核制度,部门、单位使用职数必须征求机构编制部门意见,并在干部配备、调整后按程序到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严禁超职数、超编制或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机构改革后,共审核备案市直科级职数材料130余件,切实发挥机构编制全流程监管作用。

三是讲究工作方法,用好“利器”维护机构编制纪律。抓住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综合调研、审计、巡视等重要时间节点,切实用好机构编制评估、跟踪问效、职能运行监管、履职考评等手段,对部门机构改革实施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机构职责整合和承接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跟踪,重点加强对擅自设立机构、加挂牌子、配备职务、超职数和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及擅自变更机构职责权限等行为的监督检查。针对发现问题,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定期进行调度通报,逐项督促销号落实,切实提高督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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