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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委编办“三个全面”抓好《条例》学习贯彻

2020年04月30日 14:45 

沂南县委编办立足“三个全面”,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全面学习新思想,强化政治引领。积极围绕《条例》的各项规定和原则,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利用主题培训、学习研讨等载体,组织全办人员深入学习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精神内涵,强化干部职工政治担当,提高能力水平。积极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并将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每月必学、各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校主题班次、编制干部培训内容,进一步助推全县机构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全面完善新制度,强化规范管理。以《条例》为准绳,结合上级业务部门有关制度规定,全面梳理全县现有的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管理。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的原则,集中清理与《条例》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文件规定,建立和完善与《条例》精神相适应的新制度新规矩新办法,确保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全面落实新要求,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对《条例》相关要求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通过开展机构核查和职能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与组织、人社、纪检等部门沟通协调,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切实发挥好监督合力和机构编制监管职责,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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