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特点,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质量,临沂市河东区坚持“123”工作法,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围绕“一条主线”。河东区围绕监督检查工作贯穿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这条主线,做到机构编制事项事前论证充分、事中审批严格、事后检查到位。对部门单位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研究论证,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审核机构编制事项,做到坚持原则,为区委把好关、负好责;事项决议后,做到评估问效到位,提升机构编制执行水平。
二、推动“两个结合”。一是坚持日常管理与评估问效相结合。建立机构编制事项调整跟踪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与机关职能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考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统筹机制,将机构编制评估和跟踪问效作为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切入点,拓宽监督检查的全面性。二是将实名制管理与监督检查相结合。规范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维护,对系统内数据定期进行核查、维护、校验,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纠正,确保机构编制相关数据真实、精准,为监督检查提供准确依据。
三、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预防机制。通过定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政策宣传和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业务素质,从源头预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建立了监督检查部门联动机制。通过与纪监、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权限,进行分工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增强监管效力。三是建立了监督检查与机关职能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考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统筹推进机制。多渠道、全方位掌握机构编制事项存在的问题,便于综合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提升监督检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