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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质增效

2023年10月09日 11:29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临沂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防治并举,凝聚监督合力,创新举措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推进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法制意识。一是强化“关键少数”学习。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提升领导干部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自觉性。推行“一把手函告制”,将部门机构编制情况、政策法规以“函告单”的形式,推送新上任的部门单位“一把手”,作为其随手翻阅的“案头工具书”。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充分利用“业务讲堂”“集体学习”“轮流讲稿”等活动,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工作实际,系统解读《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推动机构编制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干部纪律意识。突出“重点人员”培训,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党校主题班次培训内容,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和刚性约束力。积极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培训活动,分批次对部门单位人事(干部)科长进行培训。近年来,市县共组织举办相关专题培训班、业务研讨班等18期。三是强化政策宣传。综合运用机构编制门户网站、“临沂机构编制”公众号等开设政策宣传专栏,对《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进行宣传解读,提升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知晓度。创新宣传形式,把政策法规设计制作成为宣传长图、“微动漫”或编印成册等,从出台背景、重点内容、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解读,增强宣传效果。

二、推进协同配合,凝聚监督合力。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联合市委组织部、巡察办转发省委编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协作配合机制。积极参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将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范围,协助审计部门提供相关机构编制信息和政策解释。二是完善制度规定。制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临沂市机构编制管理评估结果运用办法(试行)》,建立等次评定、奖惩激励、审批联动以及结果共享等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评估工作,实现评估结果“一评多用”。转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调查核实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进一步严明机构编制纪律规矩,为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提供制度遵循。三是发挥监督合力。突出政治监督,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开展联合督查。去年以来,市直选派9名骨干力量,全程参与2轮巡察、3轮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共检查部门单位33个。

三、抓实跟踪问效,提升监督质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处置,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一是抓实问题整改。对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审计等反馈的机构编制方面问题,全部纳入管理台账跟踪督导,下达整改督导函,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对巡察选人用人检查发现的18项问题,已整改完成12项,需长期规范6项。二是强化跟踪问效。积极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在机构编制批复文件中明确,部门(单位)需于发文之日起60日内报送机构编制批复事项执行或落实情况,并纳入跟踪问效台账,定期跟踪督导批复事项落实情况,确保机构编制批复事项执行落实到位。去年以来,共对77项机构编制批复事项进行跟踪问效,有力推动了机构编制批复事项落实。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综合运用“12310”举报、信访、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编制监管平台、机构编制年度报告等,构建科室间“发现—核实—反馈—整改”闭环工作机制和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成果运用协作机制,对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配备及职责履行等情况进行动态化监测、常态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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