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积极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探索市场化公益服务提供方式,变养人为养事,有效缓解事业单位增编压力,促进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
一是列清单,规范公益服务市场化供给。明确审批规则,能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的公益服务,不再直接举办事业单位提供,不再核增人员编制。完善配套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政府职能转变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的要求,修订出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通过市场化手段保障公益服务需要。突出改革重点,对机关后勤、信息网络运行维护、便民服务电话转接等事务性岗位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如对老年活动中心场馆管理、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等岗位,不予核定事业编制,通过市场化手段满足工作需要。
二是扩渠道,提升教育文化保障水平。聚焦民生主动作为,积极破解教育刚需增长与严控编制总量之间矛盾。针对学前教育编制资源不足问题,支持国企教育集团开设幼儿园,登记为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的事业单位法人,采取“以学位定事务、以事务定经费”的方式打通公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资金保障渠道,腾挪出更多编制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需求。积极服务公共文化需求,深化地方戏曲专业艺术表演人才队伍改革,采取合理核定人员规模作为财政补助经费和岗位设置依据的方式,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有效解决歌仔戏等地方戏曲单位高素质表演人才不足问题。对作为福建省最大单体图书馆的集美新城图书馆,仅核定少量管理岗位和核心业务岗位人员编制,其余采取业务外包的形式解决,有效减轻事业编制负担。
三是提效能,创新事业工勤编制管理。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在市政公用领域积极探索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完成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领域的“干管分离”改革,精简回收事业编制近600名,将改革收回的编制重点用于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对全市省属国有林场按照规定人员总量重新核定编制,精简人员编制40%,非核心业务均实现购买服务。创新事业单位驾驶员使用方式,明确今后非参公事业单位如有公务用车使用需求,原则上应通过采购车辆运营服务的方式解决,实现节支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