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新泰市在推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过程中,变“坐门等客”为“上门服务”,借鉴“贴心代办,一次办好”改革有益做法,创新工作模式,优化工作流程,统一为全市93个涉改事业单位代办公章,办理法人登记,以办事效率提升助力改革试点工作提速增效、走深走实。
一、后置变前置,开展容缺受理。采用“承诺制+容缺后补”的办法,在单位公章办理“常规通道”的基础上,增加“绿色通道”和“快捷通道”。具体实施中,在法律和程序允许的框架内,对改革中新组建的事业单位公章办理实行特事特办,协调签订“三方”承诺书,前移办理程序。即:机构编制部门承诺统一代办单位公章并同步加强监管,公安部门承诺容缺受理刻制单位公章,涉改事业单位承诺以“旧章”换“新章”,严格印章使用管理并在事后补齐相关手续和材料。
二、串联变并联,推动审批提速。在审批许可方面,新泰市探索实行单位公章办理“并联审批”,由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负责梳理涉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变化情况,形成工作台账。同步分类制定涉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变化情况表和需收缴旧章、新刻制公章“一表两清单”,由“串联”变“并联”,做到了“一表通”“一单清”,极大精简了程序环节,降低了行政成本。
三、分散变集中,实现“一次办好”。抽调改革工作专班精干力量组成专项工作组,对涉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咨询、收缴旧章、缴费打票、新章领取、印迹备案、法人登记实行集中受理,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实现一次告知、一次办结。严格执行封存旧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强化新章使用管理,确保事业单位在改革过渡期秩序不乱、工作不断。通过实行集中代办,将原来93个涉改单位带300多份材料、跑两个部门、180多趟压减为带3份材料、跑一个窗口、一趟就能办理完毕,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转自山东省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