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高度重视《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引导全体人员自觉遵照条例规定,争做文明的践行者、传播者、守护者。
一是组织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将《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文明行为相关规定列为“周四固定学习日”活动、“三会一课”以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提高全体人员的文明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2020年以来,市委编办全体人员都能自觉做到文明出行,自觉规范行为,拒绝不文明行为发生。
二是组织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多次组织志愿者到社区、学校附近做文明行为宣传员,向群众发放宣传纸,讲解文明行为知识,积极宣传普及条例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周边群众自觉践行条例规定,做践行文明行为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