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化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临沂市创新开展“八联动、两加强”工作,建立健全与基层党建、社会治理、政务服务、综合执法等工作的衔接联动机制,为基层持续明责扩权减负夯实了基础。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党建联动。突出基层党委和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的组织优势,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党组织、在职党员等,共同参与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考核联动。将规范“属地管理”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教育培训联动。将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纳入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做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全覆盖。
二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人员联动。社会治理网格员兼任“属地管理”联络员,增加规范“属地管理”方面相应工作职责,负责问题发现及上报等工作。清单联动。将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细化为具体事项,通过合并、新增等方式纳入网格化事项清单。平台联动。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化信息平台,设立规范“属地管理”专属板块,形成手机APP事件上报、平台流转分办、部门响应处理、网上考核评价信息化全链条工作模式。
三是夯实基层服务基础。问题发现联动。拓宽问题收集渠道,镇街将符合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的“12345”政务热线工单,并入规范“属地管理”呼叫、响应办理流程,提高办结效率。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梳理量大面广、涉及群众利益的或者便于企业群众办事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工作职能和服务向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下移,探索将县区直部门工作人员下派到镇街、村(社区)两级,加强基层服务力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是推动执法力量下沉。镇街、部门联动。镇街发现应当由行政执法机构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呼叫”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查处,实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的,按照“一案一移”的原则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确保执法监管不缺位、执法力度不减弱。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重新梳理适宜派驻至镇街的执法机构,采取单独派驻、区域派驻等形式,尽可能地将执法力量向镇街倾斜,由镇街综合执法办公室统一指挥和调度辖区内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