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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项举措健全完善市县重大疾病防治体制

2020年06月28日 09:51 

今年4月以来,按照省委编委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的部署要求,临沂市坚持市县统筹、狠抓落实,通过三项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市县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

一、加强党的领导,建立常态化指挥体系

设立市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长期设置的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第一副组长。小组办公室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体化运行和集中办公,下设5个工作组,可配备工作人员25名。各县区均参照省市做法,设立或调整设立了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在县区疾控中心实体化运行,平均下设工作组4个,共可配备工作人员172名。

二、增强体制保障,优化疾控中心机构设置

市委编委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责进行重新明确,重点加强了疾病监测预警、疾病预防、卫生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防控实施管理等职责。同时,明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由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担任,在2019年按标准核增的基础上,又为中心调剂增加部分编制,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80%;理顺内设机构设置,综合管理机构不超过机构总数三分之一,由市卫生健康委研究提出建议报市委编办按程序办理。12个县区全部完成疾控中心机构职能调整,统一加挂了健康管理指导中心牌子,共核定事业编制近1300名,目前人员编制均已到位。

三、创新运行机制,增强专业机构发展活力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公益一类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在市财政保障的基础上,允许其在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人员绩效工资分配,充分调动管理人员和专家团队的积极性,吸引留住人才。目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超过四分之一,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超过80%,今年还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为中心补充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0名。

四、健全预警制度,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

市级制定公共卫生监测周报、月报和年报,每月组织专家召开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月度会议,分析研判防控形势和压力,及时作出预测预警,由市县两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同时相应,共同做好应对准备。建立针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随时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风险评估会议,评估事件形势以及措施有效性,做到早处置早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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