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编办、省委编办部署要求,临沂市坚持统筹谋划、周密部署,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着力点,依法依规开展自查自纠,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权威性和严肃性,较好地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任务。
一是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厘清底数。深刻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意义,市委编委领导高度重视,听取专题汇报,做出部署安排。市县党委编办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学习研究中央、省通知精神,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考评系统、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在前期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自查自纠问题清单、现有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花名册,力争全面、准确掌握基础数据,确保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是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压实部门责任。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明确县区委编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负责。各县区、部门单位按照要求重点围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3个方面,开展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各县区委编委、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均形成了情况报告、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并对有关情况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确保全市工作扎实稳妥推进。
三是突出数据多方比对,严抓问题整改。市县党委编办严格审核把关,实行“两查、四比、五清”,即在部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与部门(单位)“三定”规定、领导职数台账、履职考评系统、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比对,一经发现底数不清、数字不准或情况不明的情形,严格要求部门回查,确保机构、编制、职数、人员、职务“五清”。同时,按程序将问题清单向同级组织部门报告,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四是畅通问题发现渠道,构建长效机制。以本次自查自纠为契机,持续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对《条例》重大原则、主要内容和纪律要求的认识,确保《条例》在基层贯彻落实到位。同时,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等作用,畅通问题发现渠道,积极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社会公众监督参与度。扎实做好机构编制舆情信息的搜集、筛选,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摸排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努力构建发现和查处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