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条例》作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遵循,强化贯彻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注重学习培训,强化宣传教育。将《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班等17期,大力推进《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进机关事业单位、进党校(干部学院)。对2010年以来印发的制度文件进行“回头看”,编印《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学习资料汇编》《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汇编》,既强化了《条例》的宣传教育,又推动了《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是注重体制优化,强化党的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不断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党委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党政机构职能统筹、党建工作体制机制统筹。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中,对规模较大、党建任务较重的单位,设立专门党建工作机构;针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在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章程中专章专款规定党组织地位作用,明确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保证了党的领导制度安排到位。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强化刚性约束。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出台《机构编制事项“四个环节”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严格规范机构编制审批流程。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严格实行编办一个口受理、编委“一支笔”审批、相关部门按规定实施。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以及巡察和审计范围,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是注重统筹协调,强化使用效能。着眼于破解编制供需矛盾,用好用足中央、省关于统筹的政策,通过跨区域调剂、跨领域统筹、跨层级下沉,统筹使用编制资源。比如,跨区域调剂方面,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全市统筹,为编制较为紧张的县区调剂编制,有效化解了“大班额”问题。跨层级下沉方面,向镇街下沉县级执法人员,实行“县属乡管乡用”,缓解了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增强了编制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