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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县委编办多措并举推进“属地管理”工作

2019年09月20日 08:20 

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是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等要求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内在要求,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具体措施。为加快建立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基层管理体制,临沂市费县县委编办多措并举推进“属地管理”工作。

一是编制责任清单。结合市级《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指导目录》,形成《费县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清单内容主要包括事项类别、具体事项、主体责任、配合责任等。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清单具体实施过程中,暂未列入清单但基层反映存在县乡职责不清等问题的事项,应及时增加到清单中;已列入清单,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职能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不宜列入清单的事项,应从清单中减去。

二是建立交办事项准入机制。县直部门单位不得以部门、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等名义擅自将已明确由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乡镇(街道)办理。确需交由乡镇(街道)办理的临时性、阶段性职责,需按程序,书面征求乡镇(街道)意见,经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审核,由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是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成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暂依托临沂市协同办公系统建立“响应”平台,新建县“乡呼县应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账号,负责相关任务收集和派发。县督考办加大督导力度,对不“响应”、迟“响应”或“响应”不作为的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强化乡镇(街道)对相关县直部门的评价力度,乡镇(街道)对部门的评价结果,一般应占被考核部门绩效权重的三分之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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