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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明责赋权积极推进“属地管理”工作落实

2019年10月10日 11:3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等要求,按照省、市安排部署,临沂市费县县委编办通过明责赋权,积极推进“属地管理”工作落实。

一是编制清单,明晰县乡职责。结合市级《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指导目录》,经过多次征求乡镇(街道)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编制形成《费县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聚焦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重点工作等7大领域51项事项,同时每项逐一细化完善流程图,打造清单事项的“施工图”“说明书”,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程序环节、压实工作责任。下一步将依据法律法规赋予乡镇的具体职责任务,继续明晰县乡职责,推进清单动态管理。

二是完善制度,赋予乡镇权限。费县县委编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先后出台《费县“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费县县级职能部门向乡镇交办事项准入制度(试行)》《费县“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费县“属地管理”依单监管问责制度(试行)》《费县乡镇(街道)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统筹管理制度(试行)》《费县规范“属地管理”部门考核评价制度(试行)》等配套制度,赋予乡镇相应的人权、事权、财权、考核建议权等,制定了县政府部门派出机构人事任免事先征求街道工委意见和派驻人员考核的具体办法,完善自下而上的考核评价制度,将乡镇(街道)对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权重提高到40%,实现了“条条围着块块转”。

三是搭建平台,下沉执法力量。成立费县“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常务副县长等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依托临沂市协同办公系统新建 “费县乡呼县应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账号作为“响应”平台,具体由12345热线办使用,对乡镇“呼叫”事项进行统一受理、统一转办。县委编委同时为12345热线办增加8名事业编制,用于补充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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