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乡镇(街道)职能转变,将乡镇(街道)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提供便民服务上,充分激发改革活力,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一是抓权力下放,扩大经济管理权限。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通过委托方式,共向15个乡镇(不含经济发达镇)放权25项。其中,城镇规划建设8项、城镇管理7项、安全生产1项、民生保障2项、其他方面7项;行政许可13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7项,其他权力3项,并根据放权内容积极做好乡镇业务人员培训工作,确保下放乡镇的管理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二是抓清单管理,优化公共服务职能。根据兰陵县县乡两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制了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明确了法律和信息咨询类、公共安全类、公共教育类、环境保护类、就业技能培训类、劳动就业类、社会保障类、文化体育类、医疗卫生类、政策支持类、其他类等乡镇(街道)共有124项公共服务事项,其中创业创新方面32项,日常生产生活方面92项,明晰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全面提升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水平、推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提供运行标准。
三是抓全民覆盖,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积极构建政务服务县乡村三级网络,在17个乡镇(街道)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均加挂了党群服务中心牌子,一般可办理人社、民政、残联、综治、计生、农业、便民代办等方面的事项77项。在全县600个行政村建设社区便民服务中心158处,实现了111.6万农村人口全覆盖民生事项,实现80%以上的涉农事项在农村社区即时办理或集中代办,有效疏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障碍。
四是抓队伍建设,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在全县17个乡镇(街道)设立了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联合执法,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予的行政执法职责等。通过派驻乡镇执法中队,实现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使基层执法力量达157人,有效缓解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五是抓“头雁工程”,强化党建工作职责。为促进乡村振兴,该县立足实际,大力实施“头雁工程”,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培养造就一支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