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兰山区秉承“审批为民”的工作导向,通过厘清职责边界、完善协调机制,构建权责明晰审批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一是以“三定”规定为基础,确保职责法定分工明晰。针对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原主管部门、执法机构之间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等难点疑点问题,从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中介监管、审管联动、划转事项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业务指导培训及政策解读等6个方面予以重新界定,明确具体工作中由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划转事项的实施工作,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和相关行业规划、政策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标准、规范制定等工作,行使划转后与行政许可事项相关的行政监督、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通过从制度层面明确职责划分的原则方向,为构建权责明晰的审批体系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是以“权责清单”为依据,确保权责协同追责有据。将“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作为“三定”规定的延伸和支撑,推进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职能部门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职能部门“三定”规定,通过全面梳理明确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对应的责任事项,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厘清职责边界,解决了部门职责交叉、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实现了权责匹配、追责有据、运行高效,形成了权责协同、清晰明了、追责有据的清单模式。
三是以审管平台为载体,探索推行“审管衔接互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托临沂市协同办公系统,建立了信息双向反馈机制。进一步细化厘清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权责边界,明确了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衔接、事后监管结果影响审批结果的衔接、专业技术性较强事项衔接、复杂评审踏勘环节衔接、审批监管信息交换衔接,确立了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审批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了信息共享、审管互动、双向反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