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一次办好”改革,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费县实际,费县县委编办扎实开展规范和完善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费县高度重视规范和完善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社会事务办公室和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明确专人负责,使工作落到了实处。12个乡镇(街道)担当主体责任,按照实施层级和权限,负责本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公布、组织实施和动态调整。共纳入行政权力事项67项,公共服务事项77项,总计144项。
二是目标导向,明确范围。以费县11个乡镇与1个街道为范围,以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实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等要素基本统一。重点破解清单标准规范不够统一、权责不够对应等问题,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动乡镇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效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
三是厘清边界,强化核心。费县县委编办指导各乡镇(街道)与县直各部门厘清权力边界,强化乡镇政府担当意识,乡镇(街道)以正式发文与政府网站公示的形式认领、公布权责清单,保障了权责清单的权威性与严肃性,强化了权责清单的核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