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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区委编办立足“四个点”助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0年04月17日 14:47 

为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罗庄区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一是以学深悟透守法为着力点,强化政策宣传广度。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日等各类学习方式,加强法制建设学习培训,引导全办人员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使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从领导到普通干部全员知晓,从决策到工作全程影响,从服务到监管全面落实。同时,以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收听收看全市《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使全区各级各部门将机构编制工作原则、纪律规定入脑入心,“编制就是法”理念在全区上下贯彻落实。

二是以完善制度建设为落脚点,强化规范管理深度。区委编办坚持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制度,要求凡机构编制事项必须报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办理,切实把牢机构编制审批关口,做到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按法定的程序审批,在规定的限额内审批。绝不突破党政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限额,事业单位机构数在总量“只减不增”的基础上,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从严掌握。同时,坚决杜绝“条条干预”,凡未经上级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以上级部门考核等理由,要求机构编制部门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配置职能、提高机构规格、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行为,一律不予执行,切实维护好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制定《罗庄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严格把控机构编制规定和审核流程,进一步维护了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规范化。

三是以部门协同联动为支撑点,强化刚性约束力度。区委编办坚持实行编制、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联审制度,建立健全编制使用核准、规范进人程序、人员出入编手续办理等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人员流动程序,既分工负责又相互监督,防止超编进人和“吃空饷”现象发生。同时,不定期与组织部门核对领导职数配备情况,与组织、人社部门实时核对减编情况,督促各单位及时办理销编手续,确保实名制管理系统中数据的真实有效。

四是以监督检查评估为助力点,强化有效监管精度。区委编办充分发挥“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作用,扎实推进“12310”举报受理和案件查处工作。依托实名制管理平台开展用编审核、定期核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将监督检查渗透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对上级巡视巡察反馈的机构编制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分类建立问题台账、责任台账、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全面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进一步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管好用好,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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