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深度融合、外部高效配合的职能运行机制,实现机构职能流程的再优化再塑造,平邑县委编办强化“三个意识”做好政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编制、公布工作。
一是强化全局意识,清单编制上求覆盖。印发《关于编制县政府工作部门职责任务清单的通知》(平编办发〔2020〕7号),将全县27个政府部门全部纳入编制范围;将编制范围由业务科室向办公室等综合科室延伸,实现302个工作科室“全覆盖”。 对分解的部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进行具体细化,以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及流程再造手册为依据,确保科室工作任务“应列尽列”。根据科室承担的工作任务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责任,对内设机构实际承担的全部工作任务进行条目化分解,按照“一事一流程一规范”原则,确保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干”。
二是强化质量意识,在完成任务中求突破。根据部门“三定”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等,对部门报送的清单、流程图、工作规范及职责边界事项协调配合机制进行审核,按照三报三审机制,对职责任务清单实行二报二审制,即部门上报、一审反馈、部门再报、二审再反馈,部门三次上报,审核定稿。对各部门报送的材料及时反馈修改意见,部门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编办复审直至形成定稿,确保内容真实、统一准确。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在流程再造上求实效。在去年职能运行管理手册的基础上,从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和内部协调配合机制入手,依照“三定”规定,将部门主要职责、科室职责全部分解到内设科室。对部门科室职责进行再细化,流程再优化。全县27个政府工作部门302个工作科室共将2286项科室职责条目化分解为3143项科室承担的实际工作,制定工作流程图2875个,工作规范2657个,建立科室间协调配合机制190项,优化流程212项,精简手续202项,初步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顺畅的政府职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