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地方政府管理体制创新,临沂市兰山区聚焦区镇两级职责界限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等堵点痛点,以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事权运行机制为目标,通过实施流程再造,对区镇两级职责任务、运行机制现状等进行全面梳理,构建了“核心发展事权区级统筹、便民服务事权下沉镇街、区镇共有事权权责明晰”的改革框架,推动了基层治理水平和服务效能的不断提升。
一是统筹核心事权,凝聚发展合力。着眼于破解传统发展模式下核心发展事权分散导致资源统筹不到位的难题,兰山区按照“突出重点、注重效能”的原则,将“发展规划、产业布局、片区开发、项目审批”等10项核心发展权收归区级,实现全域统筹、城乡协调、统一布局,“一张图”规划,“一盘棋”招商,“一把尺”建设,解决了镇街“发展粗放”的问题,实现了全区全域统筹、城乡协调、布局统一,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下沉便民事权,提升治理水平。为破解长期以来镇街“看得见的管不着”、区直部门“管得着的看不见”难题,兰山区坚持“基层的问题靠基层的办法来解决”,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镇级实际承受能力和人员力量、财力状况、监管能力等因素,将民生保障、社会事务等便民服务事权下放镇级。为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市场监管所从事相关审批服务的工作人员就地入驻所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在村社区设置便民服务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为群众提供帮办、代办志愿服务,实现了“群众办事不出镇、生活服务不出村”。依托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搭建了区、镇、村三级社会治理平台,承担解决群众诉求和维护社会稳定职能,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在区镇村形成了“许可一厅办,诉求一室解”的便民服务新格局。
三是明确共有事权,提升综合效能。为化解长期以来困扰基层社会治理的“条”“块”矛盾,解决因权责不清带来的推诿扯皮问题,构建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协调互动的运行机制,兰山区以权责清单和机构改革后部门最新“三定”规定等为依据,对区镇共同承担且职责交叉不清的重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先行公布了涉及综合执法、道路维护、城乡环卫一体化等重点领域18项共有事权清单。同时制定了系统内事权划分实施意见,对区镇共有事权运行流程进行优化、整合和再造,逐一明确了事项的主体责任、配合责任和财权分配占比等。通过“定岗定责定流程”,一方面破解了以往由于过分强调属地责任导致的“责任甩锅”的难题,另一方面避免了过分强调部门责任导致的“落实虚化”、“责任空转”的问题,有效发挥了区镇两级在城乡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构建了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协调机制,改变了过去遇到问题“先开会、再协调、最后落实”的流程,形成了部门和镇街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新格局。
四是实施流程再造,完善配套措施。为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围绕“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对每项事权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予以进一步明确,制定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16个、系统内事权划分意见15个、下放实施方案2个。按照“一事一流程”的原则,逐项编制了事权运行流程图,直观展现了各项事权的办事流程、具体环节、办理时限等,以工作流程的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推动制度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