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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费县多管齐下精简村(社区)开具证明盖章类材料见实效

2018年03月07日 14:38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市费县围绕涉及基层群众的“重复证明”、“循环证明”、“奇葩证明”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力推基层证明盖章类材料精简工作。

一是编制公布了保留和取消调整的证明盖章类材料2个目录,应减尽减。经实地调研和严格论证,编制了《费县村(社区)保留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目录》和《费县村(社区)取消调整的证明盖章类材料清单目录》,明确保留24项,取消调整27项。通过费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修改涉及的办事流程或业务手册,对明确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得要求群众再提供相关证明盖章类材料。

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时效。随着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两个大厅”的规范化推进,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取消,对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需要增加和取消的,及时在2个目录中进行增减调整。

三是实行违规通报制度,强化监督。为保证精简证明盖章类材料工作见长效、不反弹,费县建立违规通报制度。对调整取消目录中的事项,相关部门(单位)仍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基层单位拒绝开具证明或盖章,费县职能办将予以通报曝光,并向费县督考办通报相关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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