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公立医院编制人员管理,近期南通市崇川区委编办印发了《关于创新全区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结构调整、人员编制使用的管理方式,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实行人员总额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公立医院床位数核定人员总额。公立医院人员总额包括审批核定的事业编制和备案确定的人员控制数额。人员总额核定按照医院规格、床(椅)位与人员的比例进行核定,核定的事业编制空额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聘用关键岗位骨干人员。备案制人员空额主要用于补充一般医护人员。核准的公立医院人员总额,根据医疗机构规格和床(椅)位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是妥善安排编外人员转岗。公立医院原有聘用的编外医护人员(不包含工勤人员)由区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人社、机构编制等部门采取考试考核办法,择优纳入备案制人员管理。未能通过考试考核转为备案制人员的,逐步消化和分流。原编外工勤人员通过后勤市场化、社会化改革逐步消化。
三是着力加强人员分类管理。全区公立医院在人员总额范围内,根据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岗位设置权限、程序和结构比例设置管理、专业技术等类别的岗位。领导职务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得突破核定的领导职数。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5%,管理岗位不能超过15%。公立医院审批核定的事业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其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社会保险、退休待遇等人事管理执行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备案制人员由区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人社、机构编制等部门公开招聘、自主管理,实行合同用人,并接受主管和业务部门的监督,同时纳入编制人事财政综合信息系统实行实名制管理。
四是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体系。备案制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考核等方面与原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对待,其工资待遇按照同岗同酬原则由双方依据有关规定协商确定,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公立医院在聘用期内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水平,按照企业年金办法试行年金制度。支持公立医院对备案制人员中的特殊专业人才探索试行年薪制等多种形式的自主分配方式,具体由双方订立聘用合同时协商确定。建立健全财政补助机制,财政部门按照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核定相关补助经费。(来源:江苏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