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坚持统筹谋划,科学编制“四张清单”,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机关职能运行体系。
一、编制部门权责清单,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河东区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在机关职能运行中的基础性制度效用,根据机构改革部门职责调整和部门“三定”规定,编制30个区级部门权责清单事项3751项和11个镇街权责清单事项67项,同步编制区镇两级和经济开发区公共服务事项373项。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部门职责转变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清单的实效性、准确性。
二、编制部门职责边界清单,明确部门履职边界。将行政审批、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领域作为重点攻关内容,在全区27个政府工作部门和8个在区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开展职责边界清单编制工作,明确各部门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责、次要职责,确定主办、协办关系。将职责边界清单与权责清单、属地管理清单有机衔接,部门严格依单履职,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拧紧责任链条。
三、编制议事协调机构清单,健全部门协调配合。规范清理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对工作职能消失弱化的予以撤销,对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予以合并,全区共撤销372个议事协调机构。将保留的148个议事协调机构纳入《河东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清单》管理,实行总量控制,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其议事协调作用、形成部门合力。
四、编制机构编制事项管理清单,发挥服务大局优势。在全区60个部门单位开展职能运行调研,对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运行、人员配备、履职尽责等情况进行摸底梳理,在此基础上,创新性编制《河东区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管理清单》,全面掌握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履职运行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发挥了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大局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