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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2+3”制度体系高效有序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工作

2020年04月30日 16:06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临沂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两项制度+三项机制”,高效有序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工作,提高市直机关履职能力和运行效率。

一是起草流程再造两个配套实施方案。根据省里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配套起草了我市《推动市直部门(单位)高效有序运行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和《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实施方案》两个实施方案,聚焦政务运行扁平化、协同化、贯通化,对市直职能部门的内部流程、跨部门的横向流程及上下级之间的纵向流程进行再造。

二是建立市县流程再造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向12个县区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编办〔2020〕27号),统筹部署安排市县开展三定”规定执行“回头看”、细化部门主要职责、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职能、编制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等5个方面工作,并分别明确了工作任务、牵头科室、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三是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构配合机制。向59个议事协调机构设在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健全议事协调机构配合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临编办〔2020〕28号),就建立完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任务分工、运行机制等事项进行明确要求,形成各成员单位各尽其责、有效配合、协作顺畅的工作局面。

四是健全完善协同配合事项清单制度。将编制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与建立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有机衔接,向45个市直部门单位印发了《关于编制市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和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临编办〔2020〕29号),按照“一个部门一张职责边界清单,一个事项一项协调配合制度”的标准,完善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和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推动工作职能环环相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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