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事业单位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统筹引领作用,推动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突出政治统领,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职能定位上。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坚持机构和党组织同步调整,新设置、调整涉改事业单位党组织400余个,在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规定)中专章专款对党组织的地位作用进行规定,明确了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方式和程序。
二是突出队伍建设,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机构设置上。结合事业单位内设机构重构,对规模较大、党建任务较重的事业单位,专门设立党建工作机构,对设立党委、党总支的事业单位,按规定核定党组织专职副书记领导职数,确保了党组织作用发挥有平台、工作力量有保障。
三是突出结果导向,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绩效考核上。对涉改事业单位的党组织架构进行优化重组,理顺机关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内部的党组织领导关系,强化领导责任。将党的建设工作情况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分值占总分的五分之一,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促进涉改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水平有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