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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四个优化”助推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3年01月13日 17:31 

今年以来,山东省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持续调整优化市县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加强相关人员编制配备,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为推动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优化职能配置,调整加强文保工作机构设置。把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列入市委编委年度工作要点,科学优化职能配置,调整加强机构设置。针对临沂市红色资源、革命文物丰富、点多面广的实际,在市文化旅游局设置文物保护与考古、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内设科室,并整合设置革命文物科,专职承担全市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相关工作。根据职责调整优化情况,动态调整部门职责任务清单和权责清单,细化考古、文物管理与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等工作职责。12个县区结合本地文物资源实际,通过优化加强文保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进一步压实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责任。

二、优化布局结构,充实考古文保事业单位力量。研究制定《临沂市加强考古和文物保护单位编制保障的工作方案》,在市级层面单独设立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核定事业编制30名,专职负责全市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作业和研究等工作。县区层面,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12个县(区)均单独或挂牌设立文物保护中心,承担文物保护、文物研究及科普服务等相关职责。同时,聚焦加强考古、文物鉴定和修复等领域,打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全市通过招录事业人员、引进急需人才等方式,为文物主管部门补充文物保护和考古专业人才23名。

三、优化执法体制,强化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聚焦文物安全,深化文化市场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强化执法监管职责和工作力量配备。市级层面整合设置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下设文物考古执法相关大队,集中行使文化市场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县级层面,市属三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分别加挂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兰山、罗庄、河东大队牌子,实现了“同城一支执法队伍”;费县保留设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其他8县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独设立文化市场执法中队,建立综合执法部门与文旅部门监管执法协同联动机制,有效增强了文物保护相关执法力量配备。

四、优化流程路径,构建多渠道文物保护机制。在部门“三定”规定中增加职能转变内容,推动文物主管部门由“办文物事业”向“管文物事业”、由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由政事不分到权责明确的转变。制定出台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实施办法,建立市县审管联动一体化平台,全面构建“审批—监管—执法”事项全流程、整链条协作配合机制。积极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作用,加强与第三方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专业队伍及高校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文物主管部门及考古队伍、高校考古院系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文物保护多方协同、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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