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沂市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管理运行体制、优化机构编制设置、规范部门履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沂蒙乡村全面振兴。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突出党的领导。将市县党委农业农村委员会统一调整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完善农业农村部门与39个成员单位沟通协作机制,强化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等职能,定期研究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是优化机构设置,突出系统完备。在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加挂乡村振兴局牌子,镇街设置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构建市县乡三级衔接畅通、高效运行的工作体系。修订市县农业农村局“三定”规定,增设乡村振兴相关科室,加强帮扶、监督评价、乡村建设等职能,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统重塑乡村振兴事业单位,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确保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有效推进。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全市设置13支农业执法队伍,完善市、区执法协同配合机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三是明晰职责边界,突出协同高效。聚焦部门间职责交叉问题,以“三定”规定为基本遵循,梳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种子生产经营、农机安全监理等权责清单424项,界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部门间职责边界清单21项,推动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职能运行体系。聚焦部门内履职堵点难点,制定“一科室一张表”,明确科室间职责边界事项27项,确保科室职责明确、工作运转顺畅。聚焦流程再造,围绕核心职能,制定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流程图92项、部门间协作配合流程图5项,切实提升部门履职水平。
四是加强力量配备,突出发展活力。坚持“减上补下”,市县统筹1200余名事业编制投放到镇街,加强基层执法、乡村振兴等工作力量。根据基层用编需求,2024年核准公费农科生、师范生需求计划315名,下达“三支一扶”计划131名,充实基层农业、教育等专业力量。加强乡村人才建设,创新实施“四雁工程”,盘活各类要素资源,推动人才向乡村集聚,全市共选配“兵支书”“企支出”“青支书”2300余名,吸引在外优秀人才1000余名,培育“土专家”“田秀才”约3000名,有效提升乡村生产力、创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