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权责统一、协同高效的执法体系,临沂市罗庄区以明确执法权责清单、依托履职智能分析、完善综合体系建设为导向,创新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职能运行监管,全面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明确执法权责清单,确保监管权责清晰。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在原城管执法的基础上,将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司法等5大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统一交由街镇综合执法机构集中行使,由街镇进行统筹使用。坚持依法依规,突出实用效能,明确各执法部门主要职责、厘清源头监管责任、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从制度上避免违规执法、多头执法问题;街镇综合执法机构根据案情性质、复杂程度、执法强度,确定执法人员谁牵头、谁立案、谁参与。确定部门职责边界、明确监管执法范围,优化执法流程,强化部门配合,构建审批、检查、查处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二是依托履职智能分析,确保监管科学规范。系统初始录入对应执法部门执法清单,将执法清单由汇编材料变为操作数据,将职责层层分解、细化到人,实现人、岗、责对应与实时监测,使编制岗位职责明晰化、效能可视化。系统填报工作日志设置逐级审阅权限并在单位日志库内公开,领导通过查看执法人员工作日志填报情况,可实时掌握执法工作进展程度,便于强化执法队伍日常管理。先后抽取执法部门履职综合分析报告84篇,科室履职报告2016篇,个人履职报告4800篇,汇总执法部门各类执法事项办理量、办理时长等数据,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分析执法部门执法情况、重点执法事项落实情况,做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
三是完善综合体系建设,确保监管精准有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联席会议、案件移送、首问负责等制度,;推进柔性执法,增强“保护合法、服务守法、制裁违法”的意识,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守法。建立联合执法事项办理结果满意度考评机制,对不依法依规联合组织执法活动或因强制执法队伍违规执法导致执法工作受到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各响应部门按响应情况、办理情况、办理结果满意等,采取定量考核、定性评价和督办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工作协调督导,对不响应、迟响应或不作为的部门进行通报。通过对全区7支综合执法队伍244名执法人员进行整体监控和分析,客观评估执法部门编制使用效能,为动态调整和科学配置执法类编制资源提供重要依据,解决是否调整、增减多少的标准问题。同时,区委编办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执法队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其机构编制运行效能,形成报告,作为领导决策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