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为深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临沭县从厘清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入手,创新实践,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建立了一套权力清单化、运行流程化、决策公开化、考核实效化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基层各项工作顺利发展。
一是建章立制,职责权限清单化。县委研究制订《关于加强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对工作任务、责任进行分解、量化、细化。将涉及“三资”管理、经济事务、社会事务、党务等村级事项进行梳理归纳,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范畴。涵盖重大决策、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等11大类,具体包括物资采购、工程、财务开支、资金支取、低保等30种事务。从制度上明确村(社区)党组织、村民(居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6个层面村级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实行分层会议决策制度,界定各层面的议事程序、范围及具体事项,规范基层民主和干部行为。
二是规范操作,工作运行流程化。对纳入规范化管理的基层事务绘制“流程图”,并上墙公开,方便村(社区)干部依章办事和群众监督。对每一项事务从提议到决定、运行、公开、监督等环节,均实行 “流水作业”,办事程序严格按照规定流程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变通。并对基层党组织配齐纪检委员,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原建村为单位设立3名村务监督员,使每一项决策、每一个环节都在监督下运行,不偏离制度和流程,一旦出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改正,确保每个步骤不能省、每个环节不能漏。
三是强化管理,决策事项公开化。利用村务公开栏、村级广播喇叭、村级财务网上发布等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并由以前只公开办事结果适度向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原则以及研究决定的过程适度延伸,确保群众有效行使知情权。对涉及本村(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问题,将决定权交给群众,让群众来当家,村(社区)“两委”搞服务,通过党员年度记实等措施,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对村级事务公开运行情况,通过日常检查、实地抽查、群众电话调查等方式进行跟踪督导,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四是注重实效,监督考核实效化。县委不断加大责任部门、镇、村三个层面的考核力度,建立了纵向、横向多重追责考核机制。在防止个别镇街、村居临时“抱佛脚”,档案造假等问题上,严格落实检查时 “四不”原则,即检查内容事前不公开、检查人员事前不明确、检查范围事前不告知、检查时间事前不确定。检查过程不再单纯的看档案资料、看会议纪录,而是根据相关资料抽查参与人员,询问研究事项、研究意见等内容,是否与书面纪录情况一致,以保障检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发现工作流于形式、任务落实不到位的村居,及时通过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形式予以纠正,并将考核情况与村干部工资待遇直接挂钩。2019年,由镇街约谈责任人40余人次,停发责任人绩效工资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