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保障,满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用人需求。按照“县域统筹、总量控制”的原则,根据各乡镇(街道)服务人口数量重新核定编制,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县管乡用、柔性流动、双向交流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由县级统筹管理。在年度用编进人计划总量内,指导县区机构编制部门统筹安排用编进人计划,重点考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人需求,原则上“有编即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招聘工作,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补充人员,为医疗卫生领域引进人才提供用编保障。
二是统筹谋划,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联合卫健部门,出台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县域内以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为龙头,组建医疗共同体,推动分级诊疗、资源共享。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在法人资格、单位性质、人员编制、投入渠道、职责任务、优惠政策、原有名称等“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药品目录、采购配送、诊疗标准、医保支付、医防融合、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后勤保障等“十统一”管理。依托牵头医院建立完善医共体运行机制。
三是完善政策,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配合卫健部门,研究制定《临沂市乡村医生管理办法》《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逐步印发。科学制定乡村医生招聘方案,根据辖区乡村医生数量规模、人员素质情况有计划对在岗乡村医生进行招考录用,合理配备乡村医生。各县区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进一步保障新招聘乡村医生以及已在岗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更好的为农村居民提供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