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建设,沂水县突出源头管理、突出数据校验、突出信息公示,着力实现机构信息、人员信息、实名制系统精准统一,夯实根基,稳固源端,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数据支撑。
一是突出源头管理,把好数据审核。今年以来,依托山东省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将实名制数据库管理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完整、准确、及时”为工作标准,以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文件为依据,通过抓源头、勤维护、重实效三项举措,确保实名制机构信息真实、可靠。近期,以2020年新进人员增人入编工作为契机,对人员的主集信息、子集信息、附件、照片等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人员信息完整、准确,真正从源头上把好数据审核关口。
二是突出数据校验,做好数据更正。下发《关于做好机构编制系统信息校验工作的通知》,明确系统数据校验维护的任务阶段和各阶段截止时间,并制定任务“时间表”,划分工作“责任田”,打好时间“提前量”。各单位对照“三定”规定、机构编制以及人员档案,对机构、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对机构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人员职级、职务层次、所属部门、流动情况子集等关键信息进行逐项校验。校验完成后,对发现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及时进行信息更正,更正信息要“有据可依”,对不能解决的问题上报市委编办,统一维护口径。截至目前,共收集各类问题30余条,完善数据18000余条。
三是突出信息公示,加强数据监督。实名制数据校验、更正完成的单位将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表打印一式三份,编办、单位各存档一份,各单位在政务公开栏公示一份,公示内容要与报送编办的核查信息一致,不得上报一套,公示一套,在不涉及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应公尽公”。县委编办抽取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对存在的问题限期予以整改;在公示信息的同时公示单位人事科、县委编办监督检查科的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对个人信息有异议的由单位人事科汇总后报县委编办进行核实,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