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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委编办三项措施抓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2020年10月28日 14:14 

今年以来,沂南县委编办紧紧围绕机构职能运行,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狠抓制度落实,采取三项措施,切实抓好抓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成效。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丰富监管渠道。在日常监管方面,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三定”规定落实情况、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等情况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通过听取汇报、查验资料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督查工作台帐,明确责任人和问题整改时限,要求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在重点检查方面,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台账,将机构改革后新组建部门和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检查力度,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的放矢,提高检查工作的精准度和针对性。今年6月份,对全县 15个乡镇108家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了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专项检查。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检查实效。按照《山东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规定,结合日常工作实际,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信息、现场核查等方式,全面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领导职数配备、业务开展情况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切实摸清机关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和规范运行情况。通过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即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在7日内进行整改,15日内对需整改事业单位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逾期不改的,根据情况暂停机构编制审批事项办理,并适时提报县重点工作推进考核中心,作为年度单位履职尽责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协同配合,健全监管体系。加强与纪检、组织、人社等部门配合,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人员进出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模式。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县委巡察工作内容,通过巡察工作强化机构编制问题的纠正,严肃问责违规违纪行为,督促落实整改;会同组织部门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严查违规配备、自设中层等现象,强化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会同人社部门对招考、调动、退休等人员进出情况展开动态监督,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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