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加快提升机构编制规范化水平,兰陵县委编办坚持“一二三”工作法全面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一、学习一套政策法规,坚持用《条例》引领工作开展。始终把学习贯彻好《条例》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并抓好贯彻落实,着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水平。《条例》明确要求要按照相应权限,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具体包括监督检查的手段、要求、处理措施、问责情形等。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于强化机构编制监督问责,抓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有助于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发挥各类机构编制资源更大效益。
二、用好两个信息系统,坚持用两个系统提供数据支持。一是用好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严格对照系统数据对各部门人员信息进行细致核查,并借助新系统启用之机,在全县范围内对系统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要求各单位对自身人员信息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完善,涉及调入调出的,及时在系统上提报人员调入调出业务,报县委编办审核通过后,再行办理其他相关业务,确保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与单位实际人员信息同步。二是用好履职考评系统。坚持应用尽用原则,除公检法和县纪委4个部门以外,对各乡镇(街道)和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实现系统应用全覆盖,通过查看系统数据,全面了解评估各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并将评估分析报告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及时对机构人员等不合理设置提出编制调整建议。
三、落实三项有效手段,坚持用务实举措保证工作实效。一是用好调查研究的武器。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定期前往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开展调研,重点了解各部门单位在机构编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结合实际对当前机构编制设置分配的合理性进行评估,以此作为下步机构编制动态调整的依据。二是扎实开展机构编制跟踪问效。采取听取介绍、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对涉及机构设置、撤销、调整的部门单位进行全方位的跟踪问效,全面深入了解各部门单位在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执行、实际运行效果和调整优化方向等方面的情况,通过了解情况、反馈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提高部门机构编制意识,规范机构编制运行。三是开展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回头看”。前往乡镇(街道)就“七办五中心”的印章刻印、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开展现场督查,有效解决乡镇(街道)规范化程度不够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