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乡镇(街道)与县直部门(单位)日常沟通衔接,持续抓好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临沂市依托县乡机构“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县乡两级沟通质效,蹚出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子。
深化改革举措,建立机制“夯基固本”。印发《关于建立乡镇(街道)“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的通知》,逐一明确乡镇(街道)“七办五中心”主要职责和对口部门(单位),建立县乡机构“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即允许乡镇(街道)一个工作机构对应县级多个部门(单位),也允许乡镇(街道)多个工作机构对应县级一个部门(单位),进一步理顺乡镇(街道)与县级部门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避免因机构设置不一一对应出现职责缺位、错位、不到位等现象。
注重多维融合,体制运行“行稳致远”。将县乡机构“一对多”“多对一”工作机制与规范“属地管理”工作、镇街职责任务清单等深度融合,积极推动改革产生“化学反应”,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如乡镇(街道)“七办五中心”与《县乡机构业务对口情况表》明确的县级对口党政部门、事业单位,通过“乡呼县应”工作平台就共同承担反映比较突出、群众关注度高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问题,按照明确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厘清层级间职责关系,根据分工有序推进,切实完善基层责任落实体系。
强化效率提升,履职尽责“事半功倍”。基层群众对政府部门机构职能了解不多,在以往工作中,办事找“七站八所”现象比较多,不仅不方便群众办事,也不利于乡镇(街道)按新体制运行。机制的建立,一方面理顺了县乡两级机构对应关系,遇到问题能够及时有效衔接,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避免部门间“推诿扯皮”,上下级“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县乡机构业务对口情况在便民服务中心对群众公开,既让群众对新机构、新职责更全面了解,也方便群众办事能够快速定位承办机构,在服务群众上减少转办环节,提升了管理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