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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三个“坚持”推进区镇事权改革

2019年09月26日 15:23 

为化解长期以来困扰基层社会治理的“条”“块”矛盾,解决因权责不清带来的推诿扯皮问题,临沂市兰山区对区镇共同承担且职责交叉不清的重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为构建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协调互动的运行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是坚持以确权为前提,确保权责协同。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基础,以权责清单和机构改革后部门最新“三定”规定等为依据,严格厘清区镇两级职责边界,全面清理区级与镇级签订的各类“责任状”,确保了事权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同时制定了系统内事权划分实施意见,对区镇共有事权运行流程进行优化、整合和再造,逐一明确了事项的主体责任、配合责任和财权分配占比等。通过“定岗定责定流程”,一方面破解了以往由于过分强调属地责任导致的“责任甩锅”的难题,另一方面避免了过分强调部门责任导致的“落实虚化”、“责任空转”的问题,有效发挥了区镇两级在城乡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二是坚持以机制为保障,确保运行高效。根据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要求,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镇街遇到无法独立解决的复杂事项或者突发事件可向区直部门“呼叫”,区直部门快速“响应”,与镇街联动解决。同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涉及多个区直部门的,由该事项主要责任部门牵头进行协调解决。通过构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协调机制,改变了过去遇到问题“先开会、再协调、最后落实”的流程,形成了部门和镇街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新格局。

三是坚持以监督为抓手,确保问责有据。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必相等、失职必追究”的原则,改进问责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问责精准度,防止出现属地式问责、强压式问责、“背锅式”问责等情形,真正让干部干事有底气,实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围绕“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制定出台系统内事权划分意见15个。按照“一事一流程”的原则,逐项编制了事权运行流程图,直观展现了各项事权的办事流程、具体环节、办理时限等,以工作流程的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推动制度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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