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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三个强化推动执法力量下沉

2020年04月01日 09:00 

为进一步推动执法下沉、完善基层执法体制、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临沂市兰山区坚持以事权划分为依据,以推动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为落脚点,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

一是强化人员配备,推动力量下沉。为解决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各镇街道(经开区)派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按规定编制员额配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相应配备规定编制员额工作人员,与派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合署办公,逐步提高部门派驻镇街道执法人员比例,充实一线执法力量。

二是强化统筹管理,完善执法平台。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作为镇街综合执法平台,与派驻执法中队合署办公,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各镇街道(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做好执法信息事前预警、发现上报、组织协调、应急指挥以及执法联络配合等工作,并组织协调辖区内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公安、农业综合执法等部门派驻执法机构及辖区内工作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负责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网格化管理,同时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破除“条块分割”,实现智能综合、机构整合、力量融合。

三是强化双重管理,健全监督考核。充分运用考核指挥棒这一有力抓手,将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同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执法中队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日常工作以及队伍管理以属地镇街道为主,人员的教育培训、岗位交流、业务指导等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员考核及提拔由镇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研究决定。有效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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