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沂水县在事业单位监管上强化结果导向,构筑三方合力,探索事业单位监管新思路,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严格落实《沂水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规定,2019年度,共评出优秀事业单位70家,良好等次221家,合格等次7家,较差等次1家。将绩效考核结果函告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财政局、人社局等事考委成员单位,在免于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审查、优先安排进人计划、增加3%的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和适当增加工作经费等方面兑现奖惩,有效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
二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结果运用,促进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构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每年按照1%-3%的比例,对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登记事项所要求资质、年度报告公示和是否履行到位等10项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实地听取工作汇报,全面掌握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抽查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对抽查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根据违法违规情况,分别给予警告、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并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涉及的问题需要其他部门处理的,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是发挥履职考评结果作用,探索事业单位长效监管。强化履职考评系统监管,紧紧抓住填报率和审阅率两项重点指标,每月定期对单位履职考评填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单位工作开展、干部履职进行大数据分析,将事业单位履职考评结果与机构编制管理调整相结合,结果作为机构设置、编制增减、职责调整的重要依据,通过数据填报对单位做好机构编制“加减法”。今年以来,结合履职考评填报结果,以事业单位工作饱和度为参考,形成数据分析,为事业单位改革测算提供有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