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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委编办强化“三项协作”优化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

2023年08月01日 16:04 

兰山区聚焦解决部门间沟通不畅、区镇协作配合不力、执法监督不完善等问题,在“同级协调会商、区镇上下协作、完善执法监督”三个维度上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

一是强化同级会商协作,实现执法“精准把脉”。建立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6个相关执法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研究解决部门间需要协作配合的重大事项。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和《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办法》,行业管理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突出源头管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通过明确协商协调程序和操作规则,形成了“源头监管、首问负责、执法联动、无缝对接”的监管执法格局。

二是强化区镇上下协作,实现执法“无缝衔接”。通过建立镇街道与区级行政执法部门间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商等七项协调配合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加强基层联合执法,镇街综合执法办公室作为综合管理调度平台,统筹辖区内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常驻部门,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执法部门随时听候镇街“呼叫”,改变以往基层“多头治理”、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制定印发《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实施方案》,推动编制资源和人员配备向基层一线倾斜,各支执法队伍下沉人员数量不低于实有人数的70%。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协作,实现执法“规范运作”。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责任的刚性约束,制定《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定期对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协作配合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不按职责分工履行职责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区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作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依法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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