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乡镇看的见管不着,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沂水县坚持问题导向,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简化案件移交流程,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三措并举,破解乡镇执法难问题。
一是厘清职责边界,破解部门间“踢皮球”的问题。推动机构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有机衔接,梳理汇总最新法律、法规25部,对101项行政处罚事项逐项进行职责界定,最大程度压缩职责“灰色地带”。乡镇站所负责本行业的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日常监管、业务指导等职责。执法中队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取证。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监督检查、后续监管、行政强制措施等职责。
二是强化属地监管,破解日常监管难的问题。日常监管工作量大面广,仅仅依靠站所或者执法中队“单打独斗”无疑是杯水车薪。针对这一问题,一方面,建立“大监管”体系,以村(社区)为基础划分基本网格,统筹网格内综治、环保、安监、村镇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发动各部门特别是工作片、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积极发现举报违法案件,避免执法工作盲区。另一方面,结合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分别从乡镇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抽调至少1至2名工作人员,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执法中队实行集中办公,形成镇域综合行政执法“一盘棋”格局。
三是开展联合执法,破解部门配合不顺畅的问题。制定出台《沂水县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赋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对辖区内执法力量的管辖权,组织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等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对于一般违法案件,实现制止、调查、执法一条龙。目前,共解决餐饮油烟监管、物业管理纠纷、噪声管理、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小区停车管理等21个难点问题,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