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后,沂南县委编办组织开展机构改革“五看”工作,巩固改革成果,确保机构改革落地生花。
一是看党的领导是否落实到位。查看部门单位在机构改革中是否牢牢把握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政治遵循,把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于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党的全面领导无缝隙落实。
二是看“三定”规定是否学习到位。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三定’规定学习落实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涉改单位通过全文通读、重点解读和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深悟透新“三定”规定内容,熟悉掌握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坚决杜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对本部门职能职责不清,履职程序不严等现象的发生。联合组织、人社等部门,组成3个督导检查小组,对各单位的学习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将部门“三定”规定学习情况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是看事权职责是否整合到位。各部门严格对照“三定”规定,对部门职责,划出、划入、下放和取消的职能逐一进行确认,明确各自承担职能,厘清职责边界。重点梳理和解决了40余项政府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政府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是看内设机构是否磨合到位。各部门单位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建立完善“一对多”、“多对一”的工作机制,加快磨合统筹。特别新整合设置的内设机构,根据部门“三定”规定要求,加快整合力度,尽快投入工作状态。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多部门职责后,重新设置了27个科室,加快人员融合,目前运转良好。
五是看中层干部是否调整配备到位。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做好中层干部调整工作,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充分发挥中层干部在部门中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确保机构改革后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此外,联合县委组织部开展选人用人专项巡察,确保各部门单位在“三定”规定核定的中层职数内配备干部。